楚国有个人,把他的弓丢了,怎么都找不到。
在当时的生产力条件下,弓相当于士兵的枪、出租车司机的车、摄影师的相机、程序员的工作站,以及包租婆的房子。
人家不找了。他说:荆人遗之,荆人得之,又何索焉——楚国人丢的,楚国人捡了,还找什么。
后来孔子听说了这件事。他说:把"荆"字去掉就好了。
老子也听说了。他说:把"人"字去掉就好了。
故老聃则至公矣——语出《吕氏春秋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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风骨 第4 条:弓在云梦泽,不在楚国:有演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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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
《吕氏春秋·贵公》:
> 荆人有遗弓者,而不肯索,曰:"荆人遗之,荆人得之,又何索焉?"孔子闻之曰:"去其'荆'而可矣。"老聃闻之曰:"去其'人'而可矣。"故老聃则至公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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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注
三个版本。同一件事,先秦两汉三本书都记了,互相不一样:
- 《公孙龙子·迹府》:楚王在云梦泽射蛟兕,丧其"繁弱"之弓,载"忘归"之矢。孔子评:"楚王仁义而未遂也。亦曰'人亡弓,人得之'而已,何必楚?"
- 《孔子家语·好生》:楚共王出游,亡"乌嘷"之弓。孔子评:"惜乎其不大也!不曰'人遗弓,人得之'而已,何必楚也!"
- 《吕氏春秋·贵公》:不写楚王,写"荆人有遗弓者"——一个没名字的楚国人。三版里只有这一版记了老子的话。
三版都记孔子主张去掉"楚"字,只有《吕氏春秋》多走了老子那一步。正文里"去其荆""去其人"两句,只出自这一版。
荆就是楚。《吕氏春秋》是秦人著书,称楚为"荆"。荆人遗弓,即楚人遗弓。
两张弓。另两版写的都是楚王(楚共王)丢弓,弓名"繁弱"、箭名"忘归",两个名字都只见于《公孙龙子》。《孔子家语》另记一名"乌嘷"。正文取《吕氏春秋》的无名楚国人,故未用这些细节。
这个故事还有个用途。 公孙龙引它论证"白马非马":孔子能分"楚人"与"人",就能分"白马"与"马"。同一个故事,在《吕氏春秋》里讲的是公,在《公孙龙子》里讲的是名实。